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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核算管理(施工企业核算办法)

发布时间:2024-08-08浏览:43次

工程施工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工程施工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应该是: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借:预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工程结算成本 ,工程结算收入;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生产成本,机械作业,生产成本辅助生产,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等。

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独具特色,主要体现在对施工成本的精细管理和收入、成本确认的特殊规则上。成本的归集主要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及“工程结算”科目进行。

工程施工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应该是: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有区别的 如: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工程结算成本 ,工程结算收入 等。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新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会计采取独特的工程价款结算方法。施工建筑体积庞大,容易受自然环境影响,因此,成本核算应考虑气候因素造成的停工损失等因素。通过规范、完整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有利于加强施工企业管理,促进和提高经济效益,对帮助现实的或潜在的会计报表使用者进行相关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企业确认收入和成本跟一般企业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方法不一样,主要会计分录如下:【一】工程建造时会计分录:借:工程施工。贷: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二】工程报产值时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新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2、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3、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是国家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的。

4、单独看,这两会计科目属成本类,但鉴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2003年9月颁布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间差额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或“预收帐款”列示,而利润表中的成本是通过“工程结算成本”会计科目列示的。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解读

第一种处理:当某建筑公司收到8000万元总承包款,其中2000万元转包给分公司,其会计流程如下:收到总款时,借记银行存款80000000元,贷记工程结算收入80000000元。计算税金,借记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2400000元,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元。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是国家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的。

环比法在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在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会计人员往往对应付应收工程结算款、应付施工人员薪酬、材料采购环节不易控制、审核和分析。建造合同按完工百分比计算时,会计人员只能根据建筑工程师或造价师提供的工程结算进行账务处理。

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是国家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的。

实收实支的核算方法这种核算方法也称帐外有帐核算法。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通过年终结帐,将企业盈亏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在年终决算反映企业的利润与亏损。凡当年施工的各项建筑产品,不管工程完成什么程度,也不论建设方拨来多少工程款,都按实收的工程款,提取一定比例的税金。

通常情况下,公司本部的账(涉及的往来单位很多,项目多,部门也比较多且稳定)采用辅助核算比较合适,而单一的项目账,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比较好。\x0d\x0a 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公司总部汇总报表)。

直接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明细科目;间接费发生时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期末分配转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施工企业按合同规定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应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也叫“中期支付申请单”等。

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件性,使得施工企业会计必须按照承包的每项工程分别归集施工生产费用,单独计算每项工程成本;建筑产品造价高、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垫支大量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