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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7-19浏览:56次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如下: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是指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共分8章48条。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年11月1日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

【关于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和深化“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等活动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省卫生厅《浙江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方案》,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活动主题 强化环节质量控制持续提升服务品质 活动时间 11月1---11月30日 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成立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月活动领导小组 活动内容 (一)继续推进“三基三严”训练。

为保证我院医疗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全面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以便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指导思想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血液透析病例信息报送制度

1、目前先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病例信息登记工作,腹膜透析治疗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病例信息报送工作另行安排。自2010年5月1日起,各医疗机构要在完成每例血液透析治疗后3日内,使用我部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病例信息报送工作。

2、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内感染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医院病人、工作人员和社会人群不受环境有害因素的伤害,提高医疗效果,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3、医疗机构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报送质控信息,根据反馈信息组织整改,改进医疗质量。 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质控、心血管介入诊疗和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工作。

4、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属医疗单位、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驻锡部队医院要将专项整顿活动工作总结(包括活动开展、自查自纠或督导检查、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和《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工作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血液透析中心(室)医院感染管理整顿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3月10日前报至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1、法律依据:《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卫生信访工作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2、《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一条明确了加强医院投诉管理的目的,即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这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卫生信访工作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的。

3、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4、直接拨打12320举报电话就报;可以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医院乱收费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5、直接拨打12320举报电话就报;可以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

医保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与各级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签定的服务协议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保工作管理办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 丧失劳动能力 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一条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